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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July 09, 2006

辨识大陆的"普通话"和台湾的"国语"的差异

北京最近判了一个"离奇"的案子。



需用钱,张某先还了部分,重新给高某写欠条:张某借高某14000元人民币,今还欠款4000元。张写的欠条意思是,已经还了10000元,尚欠4000元。

由于资金短缺,张某没有如期还款,更躲着高某不见。高某便将张某告到法院,诉称张某尚欠10000元,要求返还。张某接到起诉书,百思不得其解,应该只欠4000元,怎么是10000元呢。张某找到律师,律师看了欠条,发现欠条上的字有重大歧义。"今还欠款"的"还"字,可以理解为"还"(huan),也可以理解为"还"(hai),即"还"(huan)欠款4000,尚欠10000元,或者"还"(hai)欠款4000元,两种解释大相径庭。

字同音不同

法院根据《合同法》规定,如果一方提供的用词可合理得出两种理解,应选择不利于用语提供人的解释。张某是用语提供人,对"还"字的理解应选择不利于他的解释,即"还"应读作"huan",张某应该欠高某10000元。法院作出了判决。

由于一个中国字普通话读音的差异,就这么多付出6000元。



者普通话说得很差,他问一位靓丽的女服务员:"水饺(睡觉)多少钱一碗(晚)?"女服务员听了脸一红,怒目而视,拂袖而去,竟把我俩晾在一边,过了好一阵,我们向经理投诉时,才发现普通话引起的误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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